注册外商代表处程序
外商代表处设立登记,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:第一步:按照业务性质,取得《批准证书》;注:外国广告企业、医药类企业、贸易企业、制造企业、货运代理企业、承包企业、咨询企业、投资企业、租赁企业、教育机构、铁路运输企业等不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,应直接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。设立代表处特别提请注意:在办理外商代表处登记注册时,应由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委托的代表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,提交的文件、证件为外文的,应附中文译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