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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.相关依据:《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》
2 .成立形式: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
3 .投资方 :外国个人或者企业 ,中外合资的中方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。所需资料点击进入查看明细〉〉
4 .成立条件:
1) 在上海范围内自有或租赁店铺,且店铺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发展需要;
2) 符合公司法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。
5 .经营范围 :
***** 商品的零售、自营商品进口、采购国内产品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。
6 .审批基本程序
企业名称核准---- 报市经委外经处申请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----报市外资委协调管理处审批 ---- (如规模商务部 8 号令第十条规定的需报商务部审批,商务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) ---- 予以批准的,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---- 企业在 30 日内向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手续---- 企业办理代码,税务,外汇等。
7.办理时间 :
1)企业名称核准:5个工作日
2)上海市外经委、外资委审批:2个月左右
3)发放批准证书:5个工作日
4)办理营业执照:10个工作日
5)代码,税务,外汇等后续注册:30个工作日
8.设立费用
1)行政费用:点击查看明细>>
2)代理费用:面议,按设立企业规模和申请难度而定 |